常規上限1 主 + 2 副,合計 3 名備案司機;非備案人員嚴禁駕駛該車跨境,人臉識別通關核驗,查到直接鎖卡、暫停通關許可權。
獲批時選定通行口岸,原則上僅限備案口岸通關,不能臨時自選其他口岸;如需長期更換口岸,要向省交管提交變更審批,不是直接開去別的口岸就能過。
單次在內地連續停留一般不超 90 天,全年累計在內地停留不超 180 天(以批文卡標注為准),到期前必須返港 / 返澳清計時,超期滯留會觸發風控、無法續批文卡。
不能。常規個人粵 Z 港指標申請人為香港居民;內地人士想駕駛粵 Z,只能做備案司機,不能直接以個人名義申辦指標。
指標本身不能單獨轉讓、買賣、掛靠出租,屬於行政許可,不能脫離主體直接交易。合規路徑只有:收購持有該粵 Z 指標的港澳企業股權,完成股權、工商、交管、海關備案變更;個人類粵 Z 指標一般不可轉讓、不可繼承。